Step 1.初稿經指導教授核可,並確認畢業門檻是否通過
完成論文初稿撰寫後,內容請務必經指導教授核可再進行下一步驟。
- 畢業學分達18/30學分(112年後為30)
- 通過學術倫理課程
- 學術論文發表:以第一作者身分(排除指導教授外)於SCI、SSCI、TSSCI或AHCI之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至少一篇,並檢附已刊登之論文或論文接受證明。資格考試發表之論文不得採計。
- 參加國際研討會:至少參加一場國際學術研討會並以英文口頭報告之形式發表論文。
- 通過英文門檻(B1以上)
- 修習課程符合以下規定
- 專業必修課程: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二)(0學分)。
- 「方法學」領域:以下課程至少選修3學分,包含:高等教育統計學(3學分)、質性研究法(3學分)、實驗研究法(3學分)、設計本位研究方法(3學分)等課程。多修習課程可納入選修學分計算。
- 專業選修課程:「數位學習心理與策略」領域課程至少選修3學分,包含:科學哲學(3學分)、線上探究學習(3學分)、測驗理論(3學分)、科技與語言教學(3學分)、數位學習系統設計(3學分)、資訊科技融入教學(3學分)、網路學習心理學(3學分)、資訊素養研究(3學分)、數位合作學習(3學分)、動機與學習(3學分)等課程。多修習之課程學分可納入選修學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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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 確認口試日期與時間
自行聯繫口試委員訂定口試日期與時間。
【視訊口試】依本校教務處原則,口試一律採實體方式進行,如有特殊狀況需申請視訊口試,請先與所辦聯繫。
Step 3. 自行登記借用口試教室
請自行至所辦詢問可用教室;不便到校者,請委託其他同學協助辦理。
借用401-1或401-2請洽605數位所辦公室,借用701或836請洽705人社院辦公室
Step 4. 準備紙本申請文件,並繳交至所辦[口試前至少1個月]
請參考所網公告內容(皆為紙本繳交):
- D-4-1博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學生自行在學生資訊系統下載,並請教授簽名或授權所辦蓋章)
- D-4-2指導教授推薦書(學生自行在學生資訊系統下載,並請教授簽名或授權所辦蓋章)
- D-4-3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學生自行在學生資訊系統下載,並請教授簽名或授權所辦蓋章)
- 論文初稿及提要(不須裝訂,需含封面,書頁面,指導教授推薦書,學位考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與關鍵字,英文摘要與關鍵字,致謝,目錄,符號所引,圖目錄,表目錄,正文,參考文獻,附錄)
- D-5歷年成績單(至行政大樓一樓印製)
- 發表之期刊內容
- D-6-1發表證明
- D-6-2參與研討會證明
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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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5. 自行寄送聘函&論文[口試前至少2週完成]
請自行準備信封...等文件,來所辦領取給委員的聘函,並寄送委員聘函與論文初稿給口試委員;也可以電子檔寄送。
Step 6. 確認委員停車[口試前至少1週完成]
請自行確認委員是否需要停車,若有需求可以至所辦公室索取停車券。
請自行確認委員是否需要停車,若有需求可以至所辦公室索取停車券。
Step 7. 張貼口試海報 [口試前至少2天完成]
請自行設計口試海報,可至所辦公室印製;並張貼於6樓電梯口及口試教室門口。
Step 8. 準備口試文件 [口試前至少2天完成]
於台科大學生資訊系統「個人資訊」→「論文、指導教授資料輸入」線上登錄後列印,準備
- D-7-1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1份
- D-7-2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定書1份(指導教授請於委員欄及指導教授欄簽名,其餘口試委員請於委員欄簽名)
- D-7-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博士學位考試評分表(口委人數)
- D-7-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 D-8 論文計畫口試領據(請務必先參考檔案中第一頁的說明,並自行印製)
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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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9. 進行口試
於當學期口試辦理期限前,完成學位口試。
Step 10. 繳交口試文件備查 [口試後2個工作天內]
口試完成後,請在2個工作天內繳交【Step 8】的文件至所辦。
- 完成以上步驟即通過學位口試,請於修改完論文後,才可以跑離校流程。
- 請盡早與指導教授討論,完成論文撰寫,並請依流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