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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表1-2-0-1 碩士班課程架構(含一般生與在職專班)

分類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專題討論(一)、(二)

0

一般生必修

 論文研討(一)、(二)

3

在職專班必修

方法學

教育研究法

3

必選修

質性研究法

3

至少選修3學分

多修習課程可納入選修學分計算

教育統計學

3

教育研究論文寫作

3

高等教育統計學

3

問卷調查與統計

3

數位內容與
系統設計

數位內容設計

3

 

數位學習系統設計

3

網路心理學

3

人工智慧在數位學習的應用

3

先進創新互動技術與教學應用

3

 

遊戲化設計思考

3

數位學習心理與策略

建構主義在教育上之應用

3

 

網路學習心理學

3

動機與學習

3

數位學習議題與研究工具

3

數位學習文獻導讀與寫作

3

數位合作學習

3

學習鷹架設計與研究

3

科學教育與
資訊教育

資訊科技融入教學

3

 

資訊素養研究

3

數位落差

3

網路學習研究趨勢

3

先進創新互動技術與教學應用

3

科學教育研究專題

3

運算思維與自造

3

其他

未列於上表之課程均為選修課程,並依每學期開課情形而定。

附註

1.106(含)學年前,一般生須修滿30學分;在職專班須修滿24學分始能畢業;107學年起皆須修習滿30學分始能畢業。

2.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可完成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數位課程」,通過總測驗並取得修課證明或修習本校通識教育中心所開設課程至少一次,並於當次課後測驗及格。(「研究倫理」課程亦可抵免)。

3.其他詳細修業規則請參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碩士班學生修業規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規則」。

 

表1-2-0-2 博士班課程架構

課程領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專題討論(一)(二)

0

必修2學期

方法課程

高等教育統計學

3

至少選1門,多選可視為選修學分,也可選修其他經所務會議核可之方法學課程

質性研究法

3

實驗研究法

3

設計本位研究方法

3

理論領域

科學哲學

3

至少選1門,多選可視為選修學分

線上探究學習

3

測驗理論

3

科技與語言教學

3

數位學習系統設計

3

資訊科技融入教學

3

網路學習心理學

3

資訊素養研究

3

數位合作學習

3

動機與學習

3

其他

未列於上表之課程均為選修課程,依每學期開課情形而定。

附註

1.112(含)學年前,畢業學分為18學分;113學年後畢業學分規定至少30學分外,指導教授得要求修習相關課程。

2.非教育相關科系學生必須補修「教育研究法」,並得列入畢業學分。

3.選修「高等教育統計學」,必須先修「教育統計學」並得列入畢業學分。原研究所或大學部修讀統計相關科系或具相關背景者,可提出申請免修教育統計學。

4.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可完成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數位課程」,通過總測驗並取得修課證明或修習本校通識教育中心所開設課程至少一次,並於當次課後測驗及格。(「研究倫理」課程亦可抵免)。

5.其他詳細修業規則請參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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